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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的通知
2017-10-30 21:00   学生工作处心理咨询中心

内工大  学字〔2017〕38 号

关于做好2017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和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发现学生中可能存在的心理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干预,为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发展服务,我校决定对2017级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2017级本、专科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留学生

二、普查方式:网上测评

三、普查时间10月10日至10月31日

四、普查地点:各学院机房

五、具体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统一组织,安排专人负责。各学院于10月13日前“附件1”电子版报送至869683327@qq.com。

2.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学院心理辅导站的作用,做好前期宣传和动员工作。通过班会、QQ、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普查工作的目的、意义及普查流程,提高新生对心理健康普查的认识。

3.按《内蒙古工业大学2017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日程表》安排到指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严格杜绝学生在宿舍或非指定地点用手机测试。每场测试心理咨询中心专兼职教师到现场协助学院完成相关工作。

4.做好普查的现场组织工作,保证程序的规范性和测试的有效性。各学院要按照专业操作程序规范(见附件2)要求,确定主试教师,测试前,主试教师须宣读指导语(见附件3),并按流程指导学生进行网上测试。要合理安排测试场地,在机房中以班级为单位分批次组织心理普查,保证学生在规定时间段内参加并完成普查。注意:每场测试时间不得少于40分钟,两场测试之间要安排适度时间间隔,前一场学生全部答题完毕并退场后,后一场测试学生方可进入测试现场,避免两场测试之间相互影响。

5.保证心理健康普查覆盖率。所有新生均需参加心理健康普查,不可遗漏;因故未参加测试的同学需另行安排时间补测。

6.测试中遇到相关问题请与心理咨询中心联系(0471-6575920)。

特此通知

附件:1.内蒙古工业大学2017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日程表

2.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普查现场测试流程

3.心理普查现场测试指导语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7109

附件【附件2.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心理普查测试流程.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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