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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16年09月05日 15:53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全区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内教办函[2016]126号)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16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见附件一

   二、申请条件及评审程序

参见《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附件二)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2016927

(二)报送地点:新城校区教研楼317,金川校区旧图书馆206

(三)报送材料:

1、学院将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通过“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报送

2、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的《2015-201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三)一式三份及证明材料一份;

3、学生个人事迹材料

4、国家奖学金初审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四)

5、评审情况报告。各学院将国家奖学金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情况、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形成文字材料以学院正式文件报送(纸质和电子版同时报送)。

   四、其他要求

  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进一步加强国家奖学金评审的指导、督促、检查和宣传等各项工作,确保评定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695

附件

1 2016年度国家奖学金初选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2《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

3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国家奖学金初审学生情况汇总表

  • 附件:【附16-25附件件4.xlsx】已下载
  • 附件:【16-25.docx】已下载
  • 附件:【16-25附件3.docx】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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