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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应征入伍、退役士兵资助工作的通知

2016年08月30日 10:56  点击:[]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对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进一步做好我校应征入伍学生资助工作,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民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及《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应征入伍资助管理办法》(内工大  校发〔20162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6/2017学年应征入伍、退役士兵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

12016年通过高考考入我校的退役一年以上的士兵;

22016年退役复学的学生;

32016年应征入伍的学生。

二、  资助标准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三、  报送要求

1、退役一年以上通过高考考入我校的学生需填写《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连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民政部门开具)于930日前提交校学生工作处审核。《申请表》“学生本人签字”一项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不可打印或由他人代签。

2、退役复学的学生登录学信网填写并打印《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一式两份)连同退役证书复印件于复学后一周内提交校学生工作处。

32016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登录学信网填写并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于1030日前提交校学生工作处。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特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6830

附件: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

  • 附件:【16-23附件.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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