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本专科学生社会类奖学金评比及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党学字〔2021〕26号)文件要求,我校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社会类奖学金、临时性困难补助、学费减免评审工作。经过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选、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审核、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拟推荐王培鑫等30名同学获得乌兰夫奖学金、叶耀冈等30名同学获得惠恒奖学金、齐慧明等40名同学获得久泰励志奖学金、崔殿青等1916名同学获得返乡补助、张杰等1917名同学获得冬衣补贴、李志军等80名同学获学费减免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初选名单进行公示。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线索,学校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公示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新城校区为唯实楼307)。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4日—12月20日(不含周六、周日)
受理时间:8:30—12:00 14:30—17:30
电 话:0471-6576667
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