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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18-09-11 17:25  

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18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见附件一

       二、申请条件及评审程序

参见《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附件二)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2018928

(二)报送地点:新城校区综合办公楼307,金川校区旧图书馆206

(三)报送材料: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的《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三)一式三份及证明材料、学生个人事迹材料各一份;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填写《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四)、《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五)或通过金智学生工作系统提出申请后在线打印上述申请审批表;

3.国家奖学金初审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六);

4.评审情况报告。各学院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情况、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形成文字材料以学院正式文件报送(纸质和电子版同时报送);

5.学院将国家奖助学金初审名单通过“金智学生工作系统”提报(也可由学生本人通过系统提出申请,学院在线审核)。

   四、其他要求

   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进一步加强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指导、督促、检查和宣传工作,严格履行评审程序,确保评定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18年度国家奖助学金初选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2.《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

3.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6.国家奖学金初审学生情况汇总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8910

附件【18-29附件6..xlsx已下载
附件【18-29附件1-5.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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