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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关于在全校范围内选拔“榜样的力量”优秀学生先进事迹巡讲报告团宣讲员的通知

2013年02月27日 00:00  点击:[]

    

  为进一步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校决定在四月开展“榜样的力量”优秀学生先进事迹巡讲报告会,并在全校范围内选拔报告团宣讲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条件
  1、品学兼优的在校生。
  2、个人事迹突出,在学生中有影响力,有教育性和借鉴性。
  3、在校期间多次获得奖励。
  4、语言表达能力较好,有一定现场感染力和表现力。
  二、宣讲员候选人推荐、选拔说明及要求
  1、宣讲员候选人推荐包括学院推荐和学生自荐两种方式。学院推荐由各学院择优选送一名候选人(有民族预科班或整班建制民族班的学院需另选送一名民族生候选人)。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以自荐方式报名参加,自荐学生需将个人简历、宣讲稿、联系方式于3月6日前报送到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
  2、候选人的宣讲稿时长为八至十分钟。宣讲稿内容以本人真实经历为基础,内容真实、结构清晰、特色鲜明、语言生动,现场表现力强。各学院要对推荐候选人的宣讲稿严格把关,择优选送。
  3、学院推荐的候选人直接参加学校选拔,自荐学生由学生工作处初选后,择优参加学校选拔。学校选拔评委由学生工作处邀请相关教师组成。学校选拔时间拟定于3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学院需通过电话于3月6日前将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及宣讲题目报送至资助管理中心。

  欢迎各学院和广大学生积极参与此项活动,共同办好优秀学生先进事迹巡讲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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