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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普通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意见(内教学公函[2008]1号)
2015-11-11 11:08  

各普通高等学校:

大学生是党和国家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生力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对于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确保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确保校园和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和内容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基本原则,防止唯心主义、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干扰,确保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坚持正确的方向。

   2.主要任务: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帮助他们处理好环境适应、自我管理、学习成才、人际交往、交友恋爱、求职择业、人格发展和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困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促进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3.主要内容: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方法和途径,传授心理调适的方法,剖析心理异常现象,掌握心理保健常识。

   (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原则和途径

   4.基本原则: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既要帮助大学生优化心理素质,又要帮助大学生培养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坚持普及教育与个别咨询相结合。既要开展面向全体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更要根据不同情况,开展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既要通过课堂教学传授心理健康知识,又要组织大学生参加陶冶情操、磨练意志的课外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教师的教育引导作用,又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大学生心理调适能力;坚持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既要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又要为大学生办实事办好事。

5.工作途径:将心理健康教育的有关内容纳入德育工作计划,并按照中宣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及《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试行)》、《思想道德教育大纲》的要求,在思想道德修养中,科学安排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各高校要通过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专题讲座和报告等,切实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落到实处。

  (三)大力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

   6.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专业互补、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队伍。各高校要根据在校生人数,按照14000(多校区的学校可按1:3500)的比例,配备高素质的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队伍,并在3-4年内要达到配备要求。专职教师原则上要纳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序列。设有教育学、心理学、生理学、医学等教育机构的学校,也可纳入相应专业序列。兼职教师开展心理辅导和咨询活动要计算工作量或给予合理报酬。

   7.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专兼职教师的培训。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项思想性、科学性、专业性强的教育工作,各高校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培养培训力度。要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队伍培训经常化、专业化。并参照国家有关部门心理咨询专业人员相关规定和要求,逐步使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教师达到持证上岗要求。

   (四)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8.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高等学校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高校党委要统一领导和统筹规划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切实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实行主管校领导负责,以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师为主体,专兼结合的工作机制。各高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系,科学制定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建设规划。建立心理咨询(辅导)的专门机构,要提供专门的办公室、咨询室、团体咨询室以及相应的场地;要有专门测查、咨询(辅导)、软硬件建设、宣传等专项经费保障,经费要列入学校的年度预算,生均5-10/年,做到专款专用。有条件的学校也可面向全校教职工、老干部,面向社会开展心理咨询或辅导工作。学校要建立心理咨询(辅导)中心,学院建立心理辅导站,班级、学生会设立心理委员,逐步建立学校、院(系)、班主任(辅导员)、心理委员、宿舍长心理辅导的多级网络。各高校要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工作机构,通过专职专业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辅导)工作。

   9.加强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要建立自治区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专家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对全区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研究、评价和指导,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依托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专业委员会,大力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学术研究、工作交流、业务指导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学科建设。

   10.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强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督导评估。我厅将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全区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开展督导评估,推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发展。教育厅将依托自治区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组织、协调各高校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类专业活动,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专业水平,推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健康发展。

   11.建立“区域示范中心”,以点带面推动全面发展。针对我区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根据我区高校布局特点和原有工作的基础,选择1-2个原有工作基础较好的高校给予重点支持,发挥区域内辐射与引领作用,使其成为区域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危机干预、工作交流和师资培训的中心,带动我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整体发展和进步。

   12.积极构建社会、学校、家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各高校要努力营造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环境,加强与宣传、新闻、文化、公安等部门的密切联系,坚持弘扬主旋律,坚持正面宣传教育,净化校园环境,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供良好宣传舆论环境和文化服务;要建立健全学校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和通报大学生思想和心理状况,共同关心大学生的成长进步;充分发挥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增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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