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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内蒙古工业大学金力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 (试行)

2023年10月18日 10:09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与高校合作联系,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金力永磁(包头)科技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金力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在读材料专业学生为主及其它相关专业的优秀学生。为规范资金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设立宗旨

设立金力励志奖学金旨在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利用企业对人才的需求,结合学校丰富的专业和充足的人力资源,激励优秀学生积极向上的学习精神和全面发展的成才意识,为服务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管理机构

成立内蒙古工业大学金力励志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各项奖学金的授予范围的界定、申请人资格审核、确定最终评审结果、奖励标准确定和组织发放等具体奖学金的运作和管理工作。管委会成员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组成,管委会成员7名,其中至少2名为金力永磁(包头)科技有限公司代表,由我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力学院、化工学院各选派代表1名,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武装部)选派1名,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武装部)。

三、资金管理

金力励志奖学金由金力永磁(包头)科技有限公司出资设立,2022年开始,每年捐赠金额10万元,期限为3年。根据管委会最终评审结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武装部)负责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卡中

四、金力励志奖学金评选要求

金力励志奖学金由金力永磁(包头)科技有限公司出资设立,2022年开始,每年捐赠金额10万元,期限为3年。根据管委会最终评审结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武装部)负责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卡中

四、金力励志奖学金评选要求

(一)奖励范围

用于奖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力学院、化工学院就读的大三、大四本科生和毕业年级研究生(本科生以冶金工程稀土方向和功能材料专业的学生为主)。

(二)名额及奖励标准

设立研究生和本科生金力励志奖学金,每年设置100000元人民币,奖励人数共计29名,具体明细如下:

1.研究生金力励志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6名/年,奖金5000元/人,用于奖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研究生。

2.本科生金力励志奖学金设置:

一等奖学金5名/年,奖金5000元/人;

二等奖学金8名/年,奖金3000元/人;

三等奖学金10名/年,奖金2000元/人

用于奖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力学院、化工学院优秀本科生。

3.活动经费:1000元/年,用于开展获奖人员颁奖典礼组织工作,具体用于制作条幅、定制荣誉证书等相关费用。

(三)评选条件

金力励志奖学金按学年进行评选和发放。参评学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恪守学术道德,具备严谨的科研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研态度。参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本专业前10%;无重修、无补考,符合条件人数超出名额或未达到名额时,按照申报人数,从成绩由高向低选择。

4.在校学习期间成绩良好、助人为乐、集体观念强、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面表现良好,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和文体活动等,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

5.同等条件下,具有公开发行的杂志、报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出版专著(含参编)者;已与金力永磁(包头)科技有限公司签约者;具有在金力永磁(包头)科技有限公司实习经历者;有突出特长,通过英语四级、六级的学生优先。

五、金力励志奖学金评选程序

(一)金力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每年秋季,由管委会给相关学院分配名额,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武装部)根据本管理办法发布评选通知。

(二)相关学院按照本管理办法、当年评选通知,结合学院具体情况,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内蒙古工业大学金力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X-202X学年获金力励志奖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XX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纪要》等相关材料,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武装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武装部)汇总申报材料,报内蒙古工业大学金力励志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进行评审、公示、颁发。

六、其他

(一)本管理办法由内蒙古工业大学金力励志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二)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时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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