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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比内蒙古工业大学“自强之星”的通知

2015年04月02日 00:00  点击:[]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青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用青年学生身边的典型事迹教育引导青年学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奋实践、勇于创新,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学生工作处特组织开展内蒙古工业大学“自强之星”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自立自强、品行端正、成绩优异。勇于克服在学业、生活、科研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的顽强毅力,有较为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绩,具有一定教育意义,能影响和带动周围同学乐观向上、积极进取。
三、评选程序:学生工作处初步审核,并报学生工作委员会评议,最后综合评出十名“自强之星”,作为“工大之星”的一项内容,统一进行表彰奖励。
四、相关要求:各学院择优推荐1至2名候选人,候选人需认真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自强之星”申请审批表》,并附20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于4月13日前交至所在校区学生工作处。材料要真实、全面、感人,能反应本人自立自强精神和在校学习生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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