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内蒙古自治区助学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签署意见,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审推荐,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武装部)复审,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拟推荐刘杰等10名博士研究生、刘旭东等104名硕士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拟推荐李东升等10名博士研究生、刘强等46名硕士研究生获得自治区奖学金,拟同意陈佳艺等156名博士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拟同意施鑫源等782名硕士研究生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李淑芳等1172名硕士研究生获得二等学业奖学金、宋佳昊等1922名硕士研究生获得三等学业奖学金。现将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调查的证明人及其他有关线索,学校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问题将严格保密。公示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新城校区唯实楼307)。
公示时间:11月11日至11月18日(不含周六、周日)
受理时间:8:30—12:00 14:30—17:30
电 话:0471-6576667
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武装部)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