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星级宿舍评比办法,现将2021、2022学年星级宿舍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结果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1日-11月2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471-3602404(金川)、0471-6577096(新城)。
上一条:关于拟报废资产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各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星级宿舍评定结果的公示
Copyright@内蒙古工业大学学工处.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