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开展自治区级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内教学工函〔2023〕27号)文件要求,我校印发了《关于评选全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工大党学字[2023] 13号)并组织开展评选工作。经过班级民主推荐、学院审核,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武装部)复审,提交学工委各委员征求意见无异议后,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推荐呼佳琪等189名学生参评自治区三好学生、孟雅佳等27名学生参评自治区优秀学生干部、王明申等74学生参评自治区优秀毕业生,化工学院过控19-2班等5个班集体参评自治区优秀班集体,拟推荐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5月15日-5月17日。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线索,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公示办公室设在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武装部)(唯实楼307室)
受理时间:9:00—11:30 15:00-17:00
电 话:6576667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武装部)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