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评选202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党学字[2021] 7号),我校组织开展了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经过班级民主推荐、学院审核,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复审,校学生工作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决定授予丁丽娜等551名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拟推荐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6月8日-6月10日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线索,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公示办公室设在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唯实楼311室)
受理时间: 8:30—11:30 下午3:00-5:00
电 话: 6575713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