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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全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0年04月17日 15:57  点击:[]

各学院:

按照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评选推荐全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对象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范围为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优秀班集体”评选推荐范围为我校全日制本专科自然班。2019级学生和班级不参评。

二、评选推荐标准

(一)三好学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强化理论武装,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专业前30%,研究生参照执行,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

4.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的。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强化理论武装,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远大的理想信念、坚强的意志品格、高尚的道德情操,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担任学生干部满2学年以上,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并较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需经民主评议后推荐;

4.品德优秀,文明修身,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和学习成绩排名均居专业前50%,研究生参照执行;身心素质良好,身体素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团结带领广大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善于做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完成校、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获得1次以上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

(三)优秀毕业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强化理论武装,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行为文明,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刻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无任何纪律处分情况;有健康的体质及心理素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国家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或在校期间曾服兵役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推荐;

5.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崇尚创新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和科技创新活动,荣获省部级以上创业或创新奖项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破格条件: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且获得国家、自治区、盟市级表彰的学生,且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班级前三分之一,可破格推荐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四)优秀班集体

1.组建两年(含两年)以上的全日制本专科班;

2.有健全的班团组织,班干部独立工作,成为集体的核心和表率。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班级有严明的纪律和良好的班风,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

3.班主任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能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心理、学习等方面教育,善于处理学生间、任课教师与学生间关系,任课教师对班级评价高;

4.班级学生在思想、学习、体育、艺术、纪律、卫生等方面综合评价居本校上游水平,体育合格率达到90%以上;

5.能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如:文艺表演、党团活动、运动会、各种小型比赛等)并表现出色。积极开展和参与有益的文化科技文娱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班级在学校有一定的影响力;

6.班级学生无严重违规违纪现象,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无违纪、无辍学学生。学生旷课率、考试不及格率低。

三、名额分配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程序及要求

1.自治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提名须经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

2.本专科学生可登陆“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申报或学院直接提报,导出《推荐表》(见附件2)进一步完善。学院于2020422日前通过“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审核,并提报“优秀班集体”初选名单。学院要指导班级认真填写《全区高校“优秀班集体”推荐表》(见附件3、撰写事迹材料。研究生自行填写《推荐表》。

3.各学院于上述日期前将候选学生(班级)纸质《推荐表》分别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评优材料除报送推荐表外还需将电子版花名册通过OA协同至唐正魁,见附件4)。

4.时间紧,任务重,望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审核,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特此通知

 

 

附件:

1.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2.全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3.全区高校“优秀班集体”推荐表

4.全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花名册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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