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内教学工字[2009]19号文件精神, 2009年度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共48人,其中本科47人,专科(高职)1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共有645名;国家助学金名额6050名。经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我校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按照《关于下发〈内蒙古工业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五个文件的通知》(内工大校发[2007]85号)的要求,组织开展上述三项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严格执行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二、各学院务必于2009年10月23日前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选名单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报送。报送完成后打印汇总表并加盖公章,连同学生本人的申请审批表(附件二、三、四)报校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三、各学院从申报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中推荐3名学生作为《2009/2010学年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典型事迹巡讲报告会》宣讲团成员候选人,连同其宣讲稿于11月23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候选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个人事迹先进、典型;
2、口齿清晰、舞台表现力强。
四、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资助工作,切实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落到实处。
特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OO九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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