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内政发【2009】57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内教财函【2009】100号)文件精神,我校已于2009年底为22741名学生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是,由于今年是实行大学生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第一年,参保学生人数多,呼和浩特市医保中心制作医疗本、医疗卡工作量大,近期不能制作完成,为了不影响我校出险学生的医疗费报销,经与新城区医保中心协商,我校出险学生即日起可以凭学校出具的投保证明到新城区医保中心先行办理医疗费报销,望各学院通知本学院出险学生按报销流程尽快办理报销事宜。报销流程如下:
1、学生因病或意外伤害出险后,凭医疗票据到学生工作处综合管理科(校本部第三教学楼117室)开具投保证明,然后带医疗票据原件到新城区政府政务大厅医保中心办理医疗报销。
2、在学校参加其它保险的同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凭医保中心出具的报销费用分割单、盖有医保中心红章的医疗票据复印件在学校办理其它保险理赔报销事宜。
新城区医保中心电话:0471-6218595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29号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一○年六月一日
上一条: 关于招聘“爱心之家”家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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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
电话:0471-657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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