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在2010届毕业生中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及依据
评选工作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和“内蒙古工业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各学院进行评选、推荐,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
二、评选、推荐对象
评选对象为2010年在册毕业的全日制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研究生参照执行)。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学院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统一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于2010年6月15日前报校学生工作处。
2、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表彰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对获奖学生予以表彰奖励。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完成好此项工作,按时上报评优材料。
四、有关说明
1、请登陆学工处网页下载相关文件、评优登记表和评优汇总表。
2、须报送书面评优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及其电子文档,并同时通过“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信息工作管理系统”将申报信息录入相关栏目中。
特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上一条: 关于加强2010届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和毕业教育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召开资助政策答疑会的通知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
电话:0471-6575713
Copyright@内蒙古工业大学学工处.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