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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关于在2011届毕业生中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2011年05月23日 00:00  点击:[]

   
各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现将在2011届毕业生中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及程序
各学院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以及《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初选和推荐,由学生工作处和研究生工作部初审,报经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予以表彰。
二、评选范围
评选对象为2011年在册毕业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三、评选要求
1、学院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统一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于2011年6月15日前分别报学生工作处和研究生工作部。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完成好此项工作,按时上报评优材料。
四、有关说明
1、登陆学工处网页下载相关文件、评优登记表和评优汇总表。
2、登陆研究生教育网查阅《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3、书面评优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及其电子文档须一并报送,并通过“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信息工作管理系统”将本专科学生申报信息录入相关栏目中。
特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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