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并贷款毕业生:
自2006年7月国家开发银行开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以来,我校累计有2845名学生办理了学籍地贷款,有2141人提前偿还了贷款本息,还款率居自治区高校前列,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目前,尚有704人处于贷款还款期。其中,有22名已毕业学生本金到期日为2011年12月20日,有8名已毕业学生本金到期日为2012年3月20日。为了敦促学生近期还款,现将有关催缴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通过多种渠道将缴还信息通知贷款即将到期的毕业生(名单附后)务必在贷款到期日前归还贷款本息,以免产生不良信用纪录,为自己造成不便和损失。
二、贷款毕业生应按照以下程序近期还款:
第一步 从学生工作处网站“下载专区资助”下载并填写《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提前偿还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毕后到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校本部第三教学楼118室)审核并加盖公章。
第二步 贷款毕业生持审核盖章后的《申请表》,到呼市工商银行新城支行(地点:鼓楼立交桥西约100米路南)办理还款手续,将款项以贷款学生本人名义存入指定账户,《中国工商银行现金存款凭条》上“交款人”处务必注明工大和学生本人姓名。
存款指定账户为:
收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学生贷款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呼和浩特市新城支行
账 号:0602003009126400259
第三步 贷款毕业生持《中国工商银行现金存款凭条》、《申请表》(1份)到呼市工商银行新城支行办理核减贷款手续。
第四步 贷款毕业生持《中国工商银行现金存款凭条》复印件一份交到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还款登记等手续。
三、贷款毕业生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还款事宜。
工行联系电话:0471-6936637
学校联系电话:0471-6576667 0471-3602315 或联系本学院学工办老师
上一条: 寒假勤工助学通知
下一条: 关于报送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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