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现将在2013届毕业生中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及程序
各学院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以及《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初选和推荐,由学生工作处和研究生工作部初审,报经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予以表彰。
二、评选范围
评选对象为2013年在册毕业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三、评选要求
1、学院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统一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于2013年5月17日前分别报学生工作处两校区综合管理科和研究生工作部。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完成好此项工作,按时上报评优材料。
四、有关说明
1、登陆学工处网页下载相关文件、评优登记表和评优汇总表。
2、书面评优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及其电子文档须一并报送,并通过“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信息工作管理系统”将本专科学生申报信息录入“学生荣誉—学生荣誉申请”栏目中待审核。
特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2013年4月23日
上一条: 关于举办内蒙古工业大学创业孵化基地第三批扶持项目选拔大赛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评比2013年内蒙古工业大学自强之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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