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并贷款毕业生:
自2006年7月国家开发银行开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以来,我校累计有2845名学生办理了学籍地贷款,有2629人提前偿还了贷款本息,还款率居自治区高校前列,建立了良好的信用记录。目前,贷款学生中有173人处于贷款还款期;有43人贷款已于2014年10月30日到期。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现对相关学生进行催缴。望相关学生尽快还清所欠贷款,珍视个人诚信记录。现将有关催缴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通过多种渠道将缴还信息通知贷款逾期的毕业生(名单附后)尽快还款,以免产生更多不良信用纪录,造成不便和损失。
二、贷款毕业生应按照以下程序还款:
第一步 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新城校区教研楼317室)填写相关申请表并计算利息。
第二步 到呼市工商银行新城支行(地点:鼓楼立交桥西约100米路南)办理还款手续,将款项以贷款学生本人名字存入内蒙古自治区学生贷款管理中心账户,《中国工商银行现金存款凭条》上“交款人”处务必注明“工大+学生本人姓名”。
存款指定账户为:
收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学生贷款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呼和浩特市新城支行
账 号:0602003009126400259
第三步 贷款毕业生持《中国工商银行现金存款凭条》到呼市工商银行新城支行办理核减贷款手续。
第四步 贷款毕业生持《中国工商银行现金存款凭条》复印件一份交到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还款登记等手续。
三、相关联系方式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471-6576667
上一条: 关于评定2014年“BIAD奖学金”有关事宜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做好我校国家开发银行学籍地助学贷款催缴工作的通知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
电话:0471-657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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