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学生在呼和浩特市城区定点医院住院就诊,须直接在医院结算报销医疗费用(就诊时与医院说明有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医保报销中不同情况适用不同条款,需医保部门或就诊医院理赔人员专业解答。故参保学生无论以何种情况出险(疾病或意外伤害)或在呼和浩特市以外医院就诊,都要及时联系新城区医保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咨询报销事宜,避免出现需要备案却未及时备案而导致不能报销的情况(新城区医保中心电话:0471-2387043 地址:水岸小镇F区3号楼1层)。
3.参保学生必须开通电子医保卡以方便就医。
4.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工作日咨询电话:0471-6575713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5年6月13日